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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6-12 19:07:14
这就是清朝统治的高明之处了。
(资料图片)
别说清朝是由少数民族建立,必须要考虑以小驭大,以少驭多的问题,就算是一个汉人王朝,最害怕的也是下面权力集中,铁板一块,这样就无法实现中央集权,更无法驾驭地方。
明朝的做法是把地方权力一分为三,遇有重要军政事宜,中央派驻总督和巡抚去临场指挥,好处自然是权力分散,坏处就是事无通属。所以到明朝中后期,总督和巡抚二职逐渐从钦差转向地方常设。
清朝继承了明朝,但也有了一些区别。在明朝,总督和巡抚是因事而设,总督主要是因战事或边防而设,一般来说偏武备,巡抚则主要负责督理税粮,救济饥民,一般来说偏文治。二者并列,不相统属。而到清朝就不一样了,总督和巡抚成了上下级关系。
一般来说,巡抚辖一省,官阶从二品,例加兵部侍郎衔,以节制绿营,即为正二品。总督则辖一至三省,官阶正二品,例加兵部尚书衔,同样是为节制绿营,即为从一品。
也就是说,按照清朝的设置,巡抚本来是一省之长,但巡抚的头上一般来说都有一个总督,他管着一至三省,而从官阶上看,巡抚又明显比总督低一级。
但问题是,巡抚又并非总督的属官,双方的关系是指导和配合的关系,而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。总督遇事,要求下面的巡抚配合,得有商有量,不能命令,一旦把巡抚惹急了,巡抚可是要咬人的;而巡抚虽是一省之长,但做事不能肆意妄为,毕竟上面还有一个总督坐镇。这样一来,总督与巡抚之间,就成了盘根交错,彼此牵制的关系,地方权力就这样被制衡和稀释掉了,皇帝也可以随时利用督抚之间的矛盾分歧,实现对地方的控制。
此外,对于关键区域,清朝还推行督抚同城的措施,企图通过督抚互参,实现对地方权力的分化瓦解。
清朝前中期共有八个总督,其中五个辖区搞了督抚同城,即两广总督和广东巡抚,都在广州府办公;闽浙总督和福建巡抚,都在福州府办公;湖广总督和湖北巡抚,都在武昌办公;云贵总督云南巡抚,都在云南府办公;陕甘总督和甘肃巡抚,都在兰州府办公。
只有三个地方没有搞,一个是四川总督,一个是两江总督,还有一个是直隶总督。
究其原因呢,四川没搞,是因为地理单元比较独立,清朝曾经试图设置川陕总督,但不久便废止;直隶没搞,是因为距京师比较近了,不需要搞;两江没搞,是因为两江本来就很复杂,尤其是江苏巡抚和两江总督,本来就是世仇了,没必要再搞了。
正是由于这样"掺沙子"式的督抚设置,导致有清一代,督抚互参的事时有发生。比如两江总督噶礼和江苏巡抚张伯行互参案,就是很著名的例子。
清朝统治者的这一措施显然很有效,督抚之间斗了二百多年,清帝得以实现强大的中央集权。设想一下,如果督抚之间真的同气连声,彼此呼应,铁板一块,那么皇帝的位置就该坐不稳了。
那么,清朝的总督和巡抚到底谁更厉害些呢?归根到底还是皇帝一句话的事。说白了,皇帝更宠谁,更信谁,更愿意借谁去整人,谁就会更厉害些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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